关于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招标的补充通知(一)


2024年09月25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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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 对于投标单位提出的几点疑问回复如下:

1.保证责任期“自颁发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之日后1年,如工程进度延期,则相应顺延”与附加条款中“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24个月)”时间期限不明确。

回复:根据总承包合同要求,保证责任期修改为“自颁发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之日后2年,如工程进度延期,则相应顺延”,附加条款中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各投标人可在24个月的基础上自行补充。

  • 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其余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申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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