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屋面水泥彩瓦(铺瓦及脊瓦)采购招标文件


2024年10月08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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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屋面水泥彩瓦(铺瓦及脊瓦)采购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以北、海港引河以南、长江中路以东、跃龙南路以西地块。 启秀中学滨江校区,新建 10 轨 30 班初中校区,建设教学楼、实验室、图书信息楼、行政办公楼、体育馆、食堂、门卫室、地下车库(局部为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 300 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室外球场及室外跑道、广场、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等。项目用地面积约 4.5772 公顷,总建筑面积 3349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85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97 平方米。

二、采购方式

1、按相应要求选择公司库内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询价采购。
    2、采购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送货数量结算。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报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要备注项目名称。未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收款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08860100100106510         

汇入行:兴业银行城中支行   

4、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符合询价人要求的报价含税合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有最低报价含税合价价格相同的,即进行当场竞价,价格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人。
    5、交货期限: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送到现场。
    6、交货地点:工地现场内询价人指定的位置。
    7、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出厂资料成交人提供,屋面水泥彩瓦(铺瓦及脊瓦)现场交货验收,到现场后,成交人提供样品,送询价人本工程委托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试验费由询价人承担。
    8、本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  ,报价中已包含从送货起到约定工程项目指定地点卸货后并验收后止(含保修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供货、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漏项、缺件,报价单位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因此而影响询价人交付使用的时间。
    9、本项目有效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报价的除税总价低于询价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最高限价总价(含税)¥205000.0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付款周期约定如下:
    货款支付: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每月26日成交人与询价人进行对账(对账的时间范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次月询价人向成交人支付上月货款的70%(成交人核对完毕后需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剩余30%结算供货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付清。

注:①甲方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给专业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②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其结算价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并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如因报价人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③询价人有权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扣除农民工比例之后不少于50%)等方式支付合同项下的材料款,分包人不得拒绝,否则由分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结算

1、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即每月5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屋面水泥彩瓦(铺瓦及脊瓦)供应数量进行核对,办理供货结算确认手续,每月为一结算批次,作为付款依据。

五、质量技术要求

1、双方应按照诚信原则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有修改与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每批次材料进场后,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询价人随机抽检,若经检测且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材料不得使用且无条件退货延误的工期损失由成交人承担,情节严重的须承担该批次总额30%的违约金;若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施工材料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询价人有权拒绝支付一切费用,成交人向询价人赔偿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且须承担由此所致的全部行政或民事法律责任。
    3、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如成交人未能按照询价人规定的时间供货完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4、如因成交人的违约行为,导致询价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六、品牌及参数要求

1、乙方供应的产品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吸水率、承载力、抗渗性、防火指标、顺水条用量、挂瓦条用量、抗冻性等)必须符合要求。如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有特别设计要求的,还应符合图纸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要求。

2、等级要求:满足设计要求,乙方按国家标准提供产品,甲方如发现乙方的产品可能存在疑问,暂停使用并立即通知乙方,经双方验证,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3、进场材料验收时有明显缺陷的或品牌不符合的,一律予以退场更换;如发现进场材料如有以次充好的,当批材料全数退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总货款金额20%的处罚。

七、报价资料:(全部须盖报价单位公章)

1、材料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建筑材料、五金材料销售内容的均可);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税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度),需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④报价表。
资格说明: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②报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作无效标处理;

③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询价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④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标处理;

⑥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或询价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作无效标处理;

⑦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或围标串标嫌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⑧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⑨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无效标处理;

⑩报价人数不满三家重新招标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不满三家,但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比价。

 

八、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打印并密封。

九、获取方式

各报价人可通过询价人的企业官方网站获取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附件资料(含答疑文件),企业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ntjjjz.com/,各报价人自行下载。

十、提交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3日16:30,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通甲路与教育路交叉口东北320米二楼开标室210(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丹华、刘工,  电话:15862712860 、0513-69953155 ;邮箱:534537624@qq.com。

招标方: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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