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濠朗润10#楼改造、汽车坡道及地下室入户光厅装修工程施工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02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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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 款 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工程名称及标段名称

万濠朗润10# 楼改造、汽车坡道及地下室入户光厅装修工程施工

2

1.1

建设规模

约280万元。

3

1.1

建设地点

位于南通市崇川区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1.1

工期要求

总工期:共 120 日历天

其中10#楼改造60日历天,汽车坡道及地下室入户光厅装修60日历天

具体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7

1.1

资金来源

自筹

8

1.2

招标范围

万濠朗润10# 楼改造、汽车坡道及地下室入户光厅装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9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由投标人自行按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自主报价

10

12

投标有效期

为: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500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现金、保函、本票等,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在备注栏中注明:地下室入户光厅装修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静海支行;

账号:50260188001042763。

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前将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核验。

12

14.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

13

18.4

招标控制价公布时  间

同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79.76万元

14

19.1

投标文件份数

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15

20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 年7月4日 0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9号翰林府12号楼一楼会议室

16

21

开    标

开标时间:2025 年7月4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9号翰林府12号楼一楼会议室

17

13.3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5%,其中:工期履约保证金1.5%,质量履约保证金1.5%,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项目负责人到岗保证金0.5%,竣工资料、结算资料保证金0.5%。

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现金、保函、本票等。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8

 

招标单位

名    称: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12号楼

联系方式:凌明敏 13773653028

19

 

招标代理单位

名    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室

联系方式:高丽13773759775

电子邮箱:544051261@qq.com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10项。

承包方式特别说明:本次施工招标的方式为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建设单位供应或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工程承包方式。

1.2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本工程按招标图纸(不含软装)总价包干,包含材料采购、材料加工制作、产品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粗保洁、精保洁。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总承包单位之间的毛坯交接检查,原已装修部位的交接;

(2)施工图与现场现有结构不符部分的拆除、因本次施工需要现有建筑物及装饰物的拆除,以及因上述拆除工作后完成的修复工作。拆除工作开展前须与发包人现场对接,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拆除;拆除后需要再利用的物品、装饰材料等,须保护性拆除,如有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

(3)10#楼施工图中与现场不符的空调、智能化等设备、管路拆除,二次修改利用;

(4)本次施工图中所有的(除总承包单位施工范围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5)施工图中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按专业图纸施工到位,且并入总包应急照明系统;

(6)10#楼挑空区域高窗的开窗器,按图纸及招标人要求采购并安装到位;

(7)10#楼挡烟垂壁按图纸要求采购并安装到位;

(8)地下室样板光厅已装修完成,按本次招标图纸改造,详见施工图纸;

(9)施工图中所有装饰装修工程(不含软装),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10)施工区域内外的成品保护,原装修保留区域范围内的成品保护;

(11)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粗保洁、精保洁,并达到交付标准;

(12)施工区域所有垃圾清理出本项目场地;

(13)施工过程中本项目范围内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

(14)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事宜。

(15)拆除后如有残值的货物(除发包人需要二次再利用的外)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1.3施工界面划分如下:

(1) 原建筑图部分的墙体砌筑、粉刷由总承包单位按建筑图纸施工完成后移交给精装修单位,现有装修图纸与原建筑图不符的全部由精装修单位施工;

(2)拆除及拆除后的墙面、地面修补由精装修单位施工,修补必须采用原材质及原施工工艺;

(3)现场沙盘、家具、软装等物品搬运及二次摆场等均由精装修单位施工,搬运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4)强电:原有管线拆除,按专业图纸管线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等由精装修单位施工;

(5)弱电:原有管线拆除,按专业图纸管线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等由精装修单位施工;原有智能化拆除、二次利用等由精装修单位施工;

(6)给排水:原有管线拆除,按专业图纸管线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等由精装修单位施工;

(7)空调:原有空调设备及管线拆除,利用拆除的空调设备按施工图纸二次安装,包含空调基础、配电箱采购安装、室内外机电源线、控制线敷设及控制面板安装等,均由精装修单位施工,二次安装须补足的辅材由精装修单位承担;

 (8)项目现场的LED屏由发包人指定单位进行拆除及二次安装;

(9)本工程质保期内,现场造型吊灯的维修,包括材料购买、安装维修、脚手搭设等,均由精装修单位承担;

(10)拆除后的垃圾由装修单位清运出本项目并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置,除招标人需要的物品外,其余拆除后的物品如有残值归中标人所有。

1.4.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具备施工条件,不提供临时设施。

(2)施工用水、电: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施工场地,场内临时供水供电管线接入及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主选择挂表计量或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统筹缴纳;如承包人选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筹缴纳,承包人的水电费用由其自行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

(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已通。

(4)其他: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本项目根据甲方要求分期施工、分期交付,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分期施工、交付发生的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材料保管、工程付款等所有费用和损失,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和市场风险,投标人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施工现场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建设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220万元及以上的售楼处装饰工程或住宅项目装饰工程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附表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该费用无论是否中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第八章:附件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或在电子邮箱中提出【544051261@qq.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电话13773759775) 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解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解答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但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8.3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 8.1 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8.2条;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包括以下8.3条。

8.1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3)投标函;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仅需正本提供,副本可不提供);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3)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8.3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包、商务标包所有内容,计价软件版须放入U盘中。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应装订成册。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金额 55000.00元人民币。

13.2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

13.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1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劳务及施工设备、安装、保险、利润、税金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由投标人结合国家、行业、江苏省、南通市等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程、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等一起阅读理解,按照清单计价规范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自主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应详细研究招标图纸并结合施工现场和工作交接界面,对图纸如果有任何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且招标人不再因图纸问题,给予任何费用补偿或签证。投标单位不能以招标图纸的任何瑕疵作为今后中标以后增加报价的理由(除设计变更及发包人要求变更的外)。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含报价之日起至竣工交付时所有建筑材料的价格涨跌)、人工工资调整、政策性风险、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各方面的所有风险因素。工程量和价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单位出具的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图纸以外的零星工作外,其余均不做任何调整。

如因变更引起原有工程量清单项目调整的,则工程量按照监理机构及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为准,其相应综合单价按照投标综合单价;如因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按照监理机构及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为准,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计价方法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如无建设单位要求的变更则按投标工程量结算,但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报价中有而现场未实施的工程量。完成建设单位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79.76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由投标人自行按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9.2 套用本企业定额,无本企业定额可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版)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市有关规定等。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税率为9%。

19.3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如有)、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19.4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调整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价格及暂估价的价格。如有调整,且评标时未发现,则在结算时按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办法扣除并结算。

19.5下列为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材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报价,施工时经建设单位、监理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用于施工,结算时价格不作调整):

材料名称

生产厂家或品牌

备注

轻钢龙骨

龙牌、可耐福、泰山

 

石膏板

龙牌、可耐福、泰山

 

木基层板

兔宝宝、莫干山

环保E0级

10#楼照明灯具

款式同10#楼现有

 

10#楼开关插座

颜色同10#楼现有

 

室内外涂料、腻子

立邦、三棵树、嘉宝莉

 

承包人在施工时原则上须使用上述推荐材料品牌,若使用不低于上述推荐品牌等级及标准的其他品牌,须事先征得业主书面同意。招标人对材料品牌有最终确认权,招标人最终可以选择以上任意品牌,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19.6 以下材料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购买(按招标人给定的材料单价计入清单报价,且不得下浮或改动,否则作废标处理。):

1

10#楼卫生间墙地砖(规格:800*800mm)

2

10#楼新建楼梯间地砖(800*800mm)

注:1、以上材料由中标人在中标后10日内,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计算实际用量,填写材料购买申请单并加盖项目部章,按招标人给定的材料单价与招标人签订材料购销协议。中标人支付全额材料款后,从招标人仓库(南通市区)自行运至施工现场,材料的装卸车费、运输费、搬运费、上下楼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2、以上材料提货方式:中标人凭货物出门证、领用单到招标人仓库提货,并与招标人做好出库清点工作。

3、若图纸无变化,以上材料的各项损耗(包含且不限于运输损耗、加工损耗、排版损耗、施工损耗等)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19.7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不得浮动调整,本工程措施项目费合同范围内一次包定,结算不作调整;当工程因合同范围外的变更或签证产生的措施项目费用,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措施费均不再计取(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施工方案改变除外)。

19.8本工程为固定总价报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其中不可竞争费率、19.6约定材料及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材料单价不得调整。投标人在中标后如发现有错、缺、漏项,则招标认为中标人已在投标价中综合考虑或者是对招标人的优惠。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单位出具的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图纸以外的零星工作外,其余均不做任何调整。

19.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对本工程的图纸、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图纸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运输故障、气候影响、为保证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所采用的一切技术措施的费用。

19.10本工程墙面、地面基层须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土建交接标准认真考察现场,报价中须考虑墙面、地面面层铺设所需的基层要求,一旦中标不再因基层未达到装修标准而补偿任何费用。因土建交付标准与装修标准之间的偏差而导致的局部修补费用,投标方在相关子目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另行签证。如碰到墙面不垂直、空鼓、渗漏、顶棚不平整等一切现象,投标人应在进场施工前检查并及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及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整改至满足土建交付标准,否则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不会因上述原因给予投标方任何工期或费用补偿。

19.11本工程实施时,与室外配套工程同期施工,材料运输可能存在道路中断现象,需采取人力搬运或铺设临时道路等措施,发生的材料一次搬运费用、二次搬运费用,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招标方不会因上述原因给予投标方任何工期或费用补偿。

19.12投标文件格式必须表式齐全,不能缺少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仅需正本提供,副本可不提供)、主要材料价格表等附表,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该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要内容,属内容不全。

19.1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考虑分期施工产生的各项费用。

19.14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9.1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短、与土建单位及其他专业承包单位的交叉作业,本工程措施项目费合同范围内一次包定,结算不作调整;当工程因合同范围外的变更或签证产生的措施项目费用,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措施费均不再计取(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施工方案改变除外)。

19.16除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和另行专业承包项目外,其余材料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国产中档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价格报价。建设单位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建设单位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

19.17招标时为暂估价(如有)的乙供材料无特殊情况时,应由承包人采购。若因非发包人原因而承包人又不愿采购时,发包人可自行采购,且发包人有权按购买额的5%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利息、误工等责任。

19.18垃圾清运费、粗保洁、精保洁费用,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此费用。

19.19本工程图纸中注明需二次深化设计的,中标后由承包人委托专业厂家二次深化设计,且须通过原设计单位及招标人确认,深化设计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中。深化设计后的图纸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承包人应确保二次深化设计后的施工费用不大于原图纸施工造价,如二次设计后施工内容须增加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各准备 伍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壹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叁包密封,一包商务标(一正、肆副)(8.1)、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正、肆副)(8.2)、一包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8.3)。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一正、肆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一正、肆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字样;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无需密封,由投标人随身携带,招标人备查,原件包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

21.2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1.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随身带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24、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以上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详见第二章。

25、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6、评标委员会

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7、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28.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8.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8.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8.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8.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8.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8.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8.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8.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8.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8.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8.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8.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8.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总价包干除外);

28.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8.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8.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8.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8.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8.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8.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8.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8.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8.24、19.6条材料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购买(按招标人给定的材料单价计入清单报价,且不得下浮或改动,否则作废标处理。)

29.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1.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按合同价的5%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保函、本票。

36.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7.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备 注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

(必须注册在该投标单位)

1、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

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

必须为B类安全考核证书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清单(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8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 220万元及以上的售楼处装饰工程或住宅项目装饰工程,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投标诚信

按诚信承诺书执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注:上述1-9项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投标报价 

 1、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最接近且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有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申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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