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1011地块配套停车场项目 设备采购及安装询价书


2026年01月30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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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1011地块配套停车场项目

设备采购及安装询价书

一、项目概况

R21011地块配套停车场项目智能化及设备采购工程。

二、采购方式

1、由询价单位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进行询价。

2、采购内容:R21011地块配套停车场项目智能化及设备采购工程,主要询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灯以及监控、道闸、车牌识别一体机等智能化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询价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报价人报价:

(1)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 报价。

(2)报价人的报价应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设备清单中的全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3)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综合总价包括( 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制作、运输、分发装卸、搬运、保管、安装、验收、税金、包装、配合费、检测费( 采购人抽检材料和成品)、机械进出场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费用,直至达到正常使用要求。询价文件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追加。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工期:施工工期为 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5、缺陷责任期:2年。从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有义务无偿提供保修服务。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元整 。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同认可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整(¥:1400.00)。未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报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注:报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要备注项目名称)

收款人: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408860100100106510        

汇入行: 兴业银行城中支行           

8、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符合询价人要求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有最低报价价格相同的,即进行当场竞价,竞价价格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注:询价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询价人保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权利。)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万元农民工工资,工程质保期2年满后,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付至甲方审计价的100%。工程付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必须有竣工验收报告作为附件)、有完整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必须有委派负责人签字的交接单)、有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有委派负责人签字的交接单)。

注:①以上工程款的支付不计息。

②询价单位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询价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③设备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原材料、人工、运费等各种因素上涨而调整。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确定。

④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履约的,询价方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场,其结算价按中标人已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并且对询价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或者如因报价人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四、图纸及技术要求:下列材料须在推荐品牌中任选一种品牌进行采购。

品牌要求:具体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五、报价资料:(全部须盖报价单位公章)

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

2、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价一览表

5、报价清单明细表(详见附件)

资格说明: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②报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作无效标处理;

③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询价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④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标处理;

⑥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或询价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作无效标处理;

⑦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或围标串标嫌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⑧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⑨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无效标处理;

⑩报价人数不满三家重新招标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不满三家,但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比价。

六、询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件一份(U盘)。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报价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袋必须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七、获取方式

各报价人可通过询价人的 企业官方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附件资料(含答疑文件),企业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ntjjjz.com/,各报价人自行下载 。

八、提交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 3日下午14:30 ,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通甲路与教育路交叉口东北320米一楼开标室108室(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3-69928808   邮箱:534537624@qq.com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30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

 

 

投标人(盖章)

                                        2025年12月1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联系方式         ,为我公司为被委托受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竞价活动。被委托受权人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受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2025年12月1日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5

报  价  函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我方已收到并仔细研究了  R21011地块配套停车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并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愿以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并承担违约责任。

3、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2)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用内容均已充分理解。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具体报价明细详见详见清单附件。

 

 

附件6:

 

R21011地块配套停车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书

                                                                               

买方(甲方):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设备型号及数量

   甲方同意按询价文件清单中所描述的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款向乙方购买设备。

2.合同价款

   按照附件1中双方认可的设备型号、价格及数量,双方约定暂定合同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

3.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万元农民工工资,工程质保期2年满后,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付至甲方审计价的100%。工程付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必须有竣工验收报告作为附件)、有完整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必须有委派负责人签字的交接单)、有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有委派负责人签字的交接单)。

注:①以上工程款的支付不计息。

②询价单位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询价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③设备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原材料、人工、运费等各种因素上涨而调整。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确定。

④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履约的,询价方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场,其结算价按中标人已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并且对询价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或者如因报价人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4.交货

4.1乙方受甲方委托,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货物代为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到达地点(具体开工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4.2合同价包括( 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制作、运输、分发装卸、搬运、保管、安装、验收、税金、包装、配合费、检测费( 采购人抽检材料和成品)、机械进出场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费用,直至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5.设备的签收、保管

乙方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在4小时内派人按合同附件1约定的内容进行现场清点,并签收货物,若发现设备型号、数量与合同附件1不符,甲方最迟应当在收货后3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约定。此外,甲方需妥善安排安全可靠的场所,负责保管已签收的设备。

甲方签收不代表对质量的认可,须以验收结果为准。

6.设备调试

6.1乙方负责设备的提供和调试工作,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30天内完成设备的运输和调试。

6.2乙方在调试设备期间,甲方须派员现场协助并支持,并免费提供调试所需的现场环境、水电设施、通讯网络及其它有利于设备调试的便利条件。

6.3乙方系统设备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签署系统设备调试完工单。

7.设备的验收

7.1验收标准:按合同附件1约定的内容。

7.2乙方系统设备调试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如果系统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列明系统设备存在的具体问题,由乙方进行整改。

7.3系统设备未通过验收,不能投入使用;如果甲方或实际使用方将设备实际投入使用,则视为系统设备已通过甲方验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质量责任或其它法律责任。

8.培训、售后服务

8.1设备调试完工后,乙方应给甲方或实际使用方至少1名操作人员进行不超过三天的培训。

8.2自甲方按第7条验收之日起24个月内,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保修服务。

8.3乙方提供的软件在设备自然使用周期内不得设置人为障碍,质保期内软件升级更新不收取任何费用。

9.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免责条款

乙方不应对因在生产、运输或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发货延迟或逾期完工负责,当以上提及的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且在15天内特快专递壹份由负责该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印发的特发事件证明给甲方,处在该形势下的乙方仍要尽力组织发货或施工。

11.争议的解决

11、关于违约责任中律师费、诉讼费承担的合同条款

乙方同意且承诺:

①.因乙方履行本合同而引发纠纷的或者因与乙方有关的其它事项而引发纠纷的(不管何种原因,也不管乙方对于引发纠纷有无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及/或建设单位涉访、涉诉、涉仲裁、涉保全、涉执行或涉行政复议等争议程序的(无论甲方或建设单位在相关争议程序中处于原告、被告亦或是任何其它法律地位),均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甲方及/或建设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保险费以及甲方因上述纠纷或争议程序而向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或承担的费用、建设单位因上述纠纷或争议程序而向其他单位支付或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②.如因任何导致甲方及/或建设单位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甲方及/或建设单位被冻结的资金按照各自单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倍标准计算财务费用,该财务费用以及甲方及/或建设单位为置换保全或解除保全而发生的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

③.对于应由乙方承担的损失或费用,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等应付账款或在乙方在甲方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未扣或不足以扣除的,作为乙方对甲方的债务,乙方应在相关费用发生后10日内足额支付给甲方;逾期未付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倍标准计付相应的利息。

12、限制债权转让及保理的条款

①.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未经甲方事先加盖公章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权利、权益转让或质押予任何第三方,或以应收账款保理等方式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乙方擅自处分的,对甲方及/或建设单位无约束力,且需按照擅自处分金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乙方应当依法妥善处理其分包事宜,严禁通过转包或挂靠等方式使得第三人实际取得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权利、权益。如出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形导致实际施工人向甲方及/或建设单位主张权利的,除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外,乙方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过程中所获取的利益均转归甲方所有,同时对于实际施工人所施工的项目在合同约定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10%结算。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扫描件有效,本合同壹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

14.其它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甲方: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甲方甲方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乙方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协议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甲方):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            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明确双方责任,乙方在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 工程名称:R21011地块配套停车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责任期限

自签订之日至工程结束。

三、安全生产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准备。

3.1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3.2乙方按照甲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以上两项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3.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甲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5、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杨金金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8、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经过验收后方能使用,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和租赁手续,借出方保证借出的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1、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过甲方的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15、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报上级有关部门,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四、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江苏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用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监守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确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a) 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b)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c) 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签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五、消防安全管理: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3、负责对本单位在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4、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并办理合格证。乙方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5、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6、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8、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综合治理

为了加强对分包的综治管理,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项目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搞好工地安全防范工作,本项目部制定了如下治安管理协议内容:

1、成建制队伍原则上都应使用自己的队伍,个别单位使用零星外来民工的,这些民工应持有身份证、就业证、劳务证、健康证和居住证.证件不齐全的禁止入场。

2、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外省市民工由乙方登记造册,报甲方备案,证件必须齐全,证件不齐的人员禁止进场,人员变动及时通知总包单位。

3、所有人员住房一律服从项目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有偿使用现场住宿,不得私自调房,强行抢占、每间房住人按甲方规定执行。

4、乙方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具备进入施工现场的有效证件,在项目进行登记注册,办好甲方规定的所有证件,才能安排住宿,没有办理好证件,一律不予安排,进入施工现场需具备的证件有:身份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必须是原件,如因个别人特殊原因,乙方单位要做担保。进场人员必须在进场的同时办理好胸卡。

5、员工就餐可在甲方项目食堂购买,或者在生活区自炊间烧煮。

6、乙方必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协助甲方作好人员、后勤管理和实名制的管理。

7、乙方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果因乙方未对职工教育,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8、严禁乙方携带家属及孩童入住生活区宿舍,如违反规定,甲方将对乙方收取违约金5000元/人/次,另收取违约金500元/天,直至相关家属离开生活区为止。

9、按甲方规定安排宿舍人员,由于是上下铺,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必须一铺一人,乙方无任何理由上铺和下铺的人睡在一起,如因乙方不按项目规定执行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随时把进场、退场的人员,在当天上报甲方,如隐瞒不报,甲方将对乙方收取违约金500元/次,造成的其它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人员在离开项目时,乙方后勤负责人要和甲方后勤主管办理移交手续,接受甲方对乙方房间的验收,确保该房间的设施完好。如发现损坏或者设施缺少,乙方将照价赔偿。

12、乙方进场时,必须在甲方登记后,按甲方指定的房间安排人员住宿,乙方无任何理由私自安排人员。

13、要爱护项目的公共设施,如发现人为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违约金。

14、为了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生产的正顺利进行,宿舍内禁止做饭、男女混居、随地大小便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15、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宿舍、沐浴间、厕所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16、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办理政府部门的有关证件,不能有任何理由不配合,如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后果、罚款等乙方自己负责,且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违约金记取。

17、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剩菜剩饭等倒入指定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18、乙方根据人员来源和居住区域,建立民事纠纷调解员,调解员负责宿舍内部的治安工作巡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9、外来人员不得在工地内赌博、斗殴、盗窃等,发生治安违法案件,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还将其闹事人员清出施工现场,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0、为保证宿舍安全和防火、防触电事故,严禁乙方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使用电加热器、煤油炉、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水壶等物品。

21、为保证食品卫生,工地食堂、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乙方私自在宿舍内做饭或另立食堂、小卖店等营业性场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2、对损坏房屋或房间内外的公共物品者,将责令其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赔偿。

23、所有人员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项目部不负保管责任。

24、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或烧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照明电线,不准睡在床上吸烟和乱丢烟头。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5、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箱、酒精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为保障人员的正常休息,宿舍区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十一时以后严禁吵闹、行酒令、大声喧闹和有碍别人休息的音响。

27、要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大、小便,室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扫,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齐。

28、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项目外来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9、乙方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队伍的管理,乙方未按协议执行造成的违约处理,全部从乙方工程款及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所有违约金,是甲方针对乙方的处理,如果乙方将违约金分摊给工人,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双倍的违约金。

30、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文明施工,严禁材料乱堆乱放乱扔,包装板、包装纸应及时清理,乙方所使用的材料、防护设施及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做好防盗工作,如有遗失,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1、对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须书面报甲方批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便拿用甲方材料,如果有困难要借用,要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已经使用了的材料,在当月底与甲方结算付款。

32、乙方所使用的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杜绝私拉乱接,三级电箱必须使用三芯或四芯电缆连接并配有带漏电开关的配电箱,严禁使用护套线或无接地的家用拖线板,违反该条的将作每次1000元处罚。出现触电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3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违反该条的,将作每人100元处罚。必须使用甲方推荐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并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4、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为现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作业人员。

35、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36、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在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38、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通报并造成甲方工程停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9、其余未尽事宜根据项目管理处罚规定和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的条款执行。

 

七、本协议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清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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