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比选公告


2026年04月13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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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需求:提供采购人食堂餐饮所需的米面食、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豆制品、蛋、奶制品、饮料等食材的统一配送。

3、服务时间:2026年05月06日至2028年05月05日。

4、限价:选报价详见附件3),各单位填写报价下浮率,并盖单位公章下浮率限价为 10% ,有效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限价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下浮率”包括完成本项目食材及配送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其在合同履约中涉及到结算价格包括如:食材、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包装、运输(含上下力支)税费、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成交供应商的“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服务量发生变化,成交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服务质量并及时提供服务;结算时按实际货物和服务量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

注:(1)单次结算金额=单次供货的前一个工作日南通市发改委官网“市场价格”栏下“主副食品价格”栏公布相应品种的平均价格*1-下浮率*每次实际供货量;如遇特殊情况没有送货当日前一日的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市场平均价信息,则采取离送货当日最近日的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市场平均价信息(需对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副食品价格信息进行截图说明)

http://fgw.nantong.gov.cn/ntsfgw/zfspjg/zfspjg.html);遇到节假日、周末或其他特殊日期,南通市发改委未公布当日市场价格,则以发改委最近一次公布的平均价格*1-下浮率*每次实际供货量进行计算

2)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单位询价小组到市场询价的平均价格(以周边菜市场、超市为采样点)为基准价,同时采购单位组织询价小组按照所采购类别不定期到市场进行询价,作为补充依据。

二、配送要求

1.具体配送方式和时间根据甲方用量具体安排,供应商应配送到公司食堂指定位置,并规范堆放。

2.人员配置:参加每次配送服务的从业人员在2 人及以上,持有健康证,并为乙方正式员工。提供配送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中标后须提供公司配送人员、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3.供应商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人所需的食品食材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4.采购人委托供应商特定采购的货物,采购人须与供应商进行沟通,把自己的要求明确告知供应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对于已确认价格的货物,供应商如出现临时缺货须在供货前通知采购人。对于凌晨因天气、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缺货,须在供货前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或主管,为采购人提供替代商品,供应商推荐替代商品需取得采购人认可,推荐的商品符合大众消费品牌。

三、菜品质量标准

供应商严格按照订购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1.肉类质量标准:要求提供同批次《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1)肉类使用冷鲜肉,质量必须符合GB/T9959.2-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带皮软前段(前夹心)、带皮软白条后段(后夹心)、带皮五花肉、纯精肉、肉丝、肉片、有颈前排、扇骨、猪蹄、猪肝等。

2)鲜、冻禽类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16869-2005和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豆制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SZ”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蛋类质量要求:蛋及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外壳粗糙,壳上有霜状粉末,色泽均匀鲜明。质量适中,摇晃后没有液体流动感。把蛋打开,蛋黄完整饱满,蛋白透明粘稠。

4.水产品质量要求:鲜、冻动物性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感官性状、安全、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蔬菜质量要求:新鲜、不腐烂变质,去外层老叶、损伤叶、黄叶,大小均匀,外形完好,提供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6.水果质量要求: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有果柄的需带果柄;过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腐烂,无药害,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7.干货类质量要求:表面干净清爽,无异味,无泥沙杂质,干燥有光泽。

8.调味品质量要求: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

9.质量保证期限: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10.配送服务商严禁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鲜活水产等非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检验与索赔

1.在发货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应报请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损失后,再行向卖方进行索赔。

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存条件下其性能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规定,在安装、调试、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由于供应商责任所造成的任何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可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后必须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同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供货期间对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的,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取消供应商资格。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根据采购人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6.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规定要求其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产品,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

7.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

、综合要求

1.所有食材配送价格包括产品本身、包装、运输、配送、人工、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对于定型包装食品要求所有产品为原厂原包装,需标识清楚、齐全,需标识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及配料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代码、贮藏条件、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

3.配送服务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进行合理的外包装和装箱等,此包装方式应当足以保护所装货物不会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并符合防潮、防震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灭失均由配送服务商承担。外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应当具有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车辆和具有健康证的配送人员,项目合同标的服务涉及的运输费和外包装费用均由配送服务商承担。

5.畜禽类、冻品类及生鲜类等需加冰保鲜运送并保证食品的新鲜度。

六、付款方式

1.单次结算金额=单次供货的前一个工作日南通市发改委官网“市场价格”栏下“主副食品价格”栏公布相应品种的平均价格*1-下浮率*每次实际供货量;

2.一个月结算一次次月初付清上月结算总货款(结算总货款=Σ每次结算金额。乙方在每日供货前,须先行核实配送价后配送货物,每次送货后及时与甲方进行对账。每月月底前提交本月供货数量和结算清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将货款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技术响应评分:(10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客观分

1.履约能力(2分)

供应商具有20234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食堂或国有企业的综合食材配送服务业绩合同(每份合同服务期至少1年,否则不得分),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客观分

2.食材安全、卫生保障食材追溯、应急服务方案(8分)

评委就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安全、卫生保障方案进行评审:①供应商对食材安全的整体描述,应能反映出涵盖面广、完整性高;②供应商对卫生保障方案的整体描述,应能反映出卫生保障制度有效性高保障性强;③供应商对食材追溯方案的整体描述,应能体现出食材追溯的保障性高;④方案整体应能反映出应急方案实施的措施细致周密、有效性高且可操作性强评分项内每小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或不贴切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8

主观分

2.价格响应评分:(90分)

1下浮率最低报价为10%有效报价下浮率应高于或等于低于限价低于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最“下浮率”报价“评审基准价”。投标下浮率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90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1分。(例如,评标基准价为20%时,下浮率19%的报价得89分。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413日至 2026042014时00分

2、地点: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jjjz.com/)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等资料。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0420 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通甲路与文秀路交叉口往北260米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拒绝以下询价供应商参与报价

询价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到现场报价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4、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jjjz.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本项目纸质报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报价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电子件(U盘一份,同纸质报价文件一并递交)

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址:通甲路与文秀路交叉口往北260米

式:顾女士  0513-6992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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