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 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钢结构施工询价文件
2026年07月13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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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
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钢结构施工询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
2、项目规模: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的土建、水电安装、门窗、消防、暖通、装饰、绿化、膜结构车棚及其配套等。项目投资估算约4000万元。二、招标方式
1、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库内单位公开询价,若项目中标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付款。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具体详见报价清单明细。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0 )。未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注:报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要备注项目名称)
收款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08860100100106510
汇入行:兴业银行城中支行
4、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 2884328 元。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总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符合询价人要求的最低价确定为中标人。如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即进行当场竞价,竞价价格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注:询价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询价人保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权利。)(注:如甲方认为价格不契合市场,则有权重新比价。)
6、工期:必须满足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工期履约的特别规定。具体开工日期以询价人通知为准,按询价人指定时间进场,服从询价人调遣,满足询价人流水作业需要,无条件完成询价人项目部进度计划安排,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影响和延误工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7、验收标准:按合同文件的技术要求执行。
8、缺陷责任期:2年 ,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单位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执行,从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整体交付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有义务无偿提供保修服务。
9、施工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
10、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同认可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总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11、其他要求
(1)承包人必须承诺本工程施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遵守《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办法(试行)》、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南通市 2014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通知》(通大气办[2014]4 号)的有关要求,同时,要加强工地管理,确保环境噪声等指标达到要求。如果本工程施工工地在发包人组织的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按每有一次罚款 2 万元处理。
(2)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项目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都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要求。在发包人或总监单位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质量问题,承包人如拒不整改或不能按期整改到位,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违约金。
(3)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有进场施工材料都符合质量验收要求。发包人和总监单位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进场材料不合格(含资料附件),施工单位必须在 3 天(含)内将不合格材料退出施工现场,如不合格材料不能按期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违约金.
(4)工程施工中已完工的部分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不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各类规范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或总监对材料使用的认可,只是履行监督的形式审查,不得理解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修改或变更,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各类规范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要求进行施工。如有图纸设计不完善或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由发包人(或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补充,承包人必须按补充后的要求进行施工,费用不予调整。如承包人不按补充后的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承包人应按国家及南通市的有关消防条例与规定,对与消防有关的工程进行规定的检查与测试。承包人应认真处理一切与消防工程有关的事项,确保所有的检查与测试均通过南通市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与验收。
(7)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配合其他专业(含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施工需要,积极进行现场调整,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作面和作业时间,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8)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施工的因素所增加费用,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9)施工过程中涉及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已含在合同价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0)在工程保修期内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发包人组织的回头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整改完成,如发生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5000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违约金及损失由承包人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视情节严重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 万元-5 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违约金及损失由承包人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12)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省级标化工地(一星级)要求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13)未尽事宜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三、 投标报价:
1、本工程为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深化设计、材料费(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由于检测不合格产生的二次检测费、材料损耗、工厂制作加工、机械、运输、现场安装、管理费、利润、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价中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含报价之日起至竣工交付时所有建筑材料的价格涨跌)、施工机械进(退)场费、人工工资调整、场地平整(清理、外运、硬化、临时道路等)、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政策性风险及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工程量根据经设计单位复核的深化图纸为准,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2、报价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报价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3、本工程所有政府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均由报价单位缴纳,并含在总报价中。
4、乙方现场用水电费双方在结算时扣除,甲方提供场地现有塔吊(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其他吊装设备自理)。
5、报价文件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付款方式如下:
①深化设计完成并确认后,付至合同价的15%(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
②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核价的70%(其中审核价的20%打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比例扣除预付款);
工程付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税务发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甲方审核;
③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付至甲方审核价的80%(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实际工程量减少,且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一倍以上的,经分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审核价的 85%);
本次付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必须有竣工验收报告作为附件)、有完整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必须有甲方项目委派人员签字的交接单)、有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有甲方项目委派人员签字的交接单)、甲方出具的竣工结算初审报告及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③所有工程档案资料送至档案馆并签收,付至甲方审核价的85%;
④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甲方审计价的97%,相关分摊费用扣除后支付(具体以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工程量为上限、以乙方中标单价为结算单价);
⑤余3%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付清;退还质量保证金时需扣除甲方垫付的保修金及乙方应承担的罚金及违约金(如有),不足的部分甲方仍有向乙方追要的权力。
注:①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分包单位应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票税率按9%计取。
②甲方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给专业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③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方法如下: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④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其中每月审核价的20%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汇入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用于支付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如农民工工资发放后账户有盈余的,工程竣工后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退还。若付款中农民工工资账户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则发包人有权对打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金额比例进行调整。
⑤如现场使用总包材料、机械、临设(办公区、生活区)、水电等,费用双方在结算时扣除。最终结算时,乙方需承担按造价比例分摊的临设、水电费、工伤保险、安责险等费用。
⑥报价人必须保证询价人支付的工程款项全部用于本工程的建设,询价人、建设单位有权对报价人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询价人向报价人支付工程款后,报价人的施工人员、材料供应商、机械与设备出租人、与本工程施工建设相关人员及单位等向询价人、建设单位索要工资、材料款、机械与设备出租费等,则报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并且建设单位有权按合同价的20%或拖欠款的50%扣除违约金。
⑦经建设单位核准的罚款和违约金,询价单位有权在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⑧合同价款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计提并投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并上报项目部审核,相关票据,应定期汇总到公司备份。本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占结算价的3%,乙方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如未达到甲方的要求,则在合同付款时该部分费用予以扣除。
⑨询价人有权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扣除农民工比例之后不少于50%)等方式支付合同项下的工程款,专业分包人不得拒绝,否则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⑩报价单位须在每月10号之前,按照询价人要求完成上个月的产值确认,否则询价人不予不支付工程款。
⑪根据审计核定单,如发现工程款已超付情况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退回超付部分的工程款,否则,甲方除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超付部分的工程款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外,还可上报监管部门,并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平台将承包人列入黑名单,甲方以及相关单位可以禁止乙方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
⑫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专项费用)后,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金额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时,乙方应及时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打款。
⑬甲方保留对工程款支付节点比例适当微调的权利。
⑭因涉及工程款支付财务审批等事项,与工程款支付有关的合同履行地均在甲方处,乙方应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并提交完整的付款申请材料;如乙方未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或付款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均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违约或者拖欠工程款,与之相关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超过最后付款期限的三年后,乙方仍然未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相关权利,甲方也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主张不予支付。
2、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退还时不计利息)。
五、结算
1、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依据为经询价人、监理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及本合同约定。
2、报价人提交的结算资料需完整、真实、准确,包含结算书、工程量计算单、现场签证单、验收记录、材料检测报告、施工记录等,询价人对结算资料有异议的,报价人需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否则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
3、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等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4、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资料上报、工程量核对、结算办理、催办等)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有)的要求编制结算报告,以甲方的名义经甲方盖章后向业主方报送,业主方审核后出具的结算报告,须经甲方审核并加盖印章后才能认可。乙方以甲方名义向业主方报送的结算报告应客观真实。
乙方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需要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完成情况、结算资料情况、结算审批情况及付款情况说明。
分包人送审结算总价经审核,其核减率超过 5%以上时,每超过1%按核减额的5%处罚;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等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结算工作的费用和审计费用,按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审计条款规定由乙方承担;
结算中扣除的施工过程中的罚款、违约金、损失赔偿、利息和分摊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技术要求
中标人按合同及国家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总包单位按该规定组织验收。
七、品牌要求
1、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合同附件7:品牌一览表。
钢材、型钢 | 沙钢、中天、永钢、宝钢、南钢 |
玻璃(须原厂合片) | 台玻、南玻、耀皮 |
铝合金型材 | 凤铝、浙江栋梁、山东华建、中铝铝材、兴发、 伟业 |
铝板、铝合金板 | 浦菲尔、栋梁、新空间、七色、西蒙 |
氟碳漆 | 铁本、开林、吉人 |
幕墙及五金配件 | 坚朗、立兴、合和 |
结构胶、耐候、防火胶 | 白云、之江、道康宁 |
热镀锌钢管 | 天津利达、天津友发、江苏国强、靖江凯靖、金洲 |
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由于承包人验收把关不严)的工程材料分包单位须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分包单位中标后必须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之一报发包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场,如不响应,发包人保留材料、设备在推荐品牌中选用任品牌的权力,但价格不作调整。
本工程未推荐品牌的材料或设备,分包单位应考虑选用国内中等标准品牌,且符合国家标准及以上(包括防雷、消防、暖通、桥架、 供水、供电等)的合格产品进行报价,分包单位采购前须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在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分包单位无条件退回。
八、报价资料:(全部须盖报价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有钢结构工程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报表或税务审计报告,需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原件;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中级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各至少一人,特殊人员上岗证(2名(含)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2026.4月- 2026.6月)
5、报价函;
6、报价表;
资格说明: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②报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作无效标处理;
③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询价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④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标处理;
⑥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或询价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作无效标处理;
⑦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或围标串标嫌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⑧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⑨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无效标处理;
⑩报价人数不满三家重新招标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不满三家,但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比价。
九、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打印并密封。
十、获取方式
各报价人可通过询价人的 企业官方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附件资料(含答疑文件),企业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ntjjjz.com/,各报价人自行下载 。
十一、提交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1:30,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通甲路与教育路交叉口东北320米一楼开标室(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3-69928808 ; 邮箱:3303259464@qq.com
招标方: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7月 13日
封面:
李港水厂一期(40 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
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
钢结构施工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
报价人(盖章)
2026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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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为被委托受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被委托受权人在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受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报价人(盖章)
2026年 月 日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
附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资料和特殊人员上岗证、近三年财务资料
附件4
报 价 函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我方已收到并仔细研究了李港水厂一期(40 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并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并承担违约责任。
3、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2)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用内容均已充分理解。
报价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具体报价明细详见详见清单附件。
附件5:钢结构工程报价明细表(另附)
(详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投标人需提供EXCEL版本以及清单大师软件版本)
附件6:
合同编号:
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
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
钢结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
钢结构施工分包合同
承 包 人(全称):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
分 包 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钢结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概况
1、工程名称: 李港水厂一期(40 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
2、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
3、承包内容:管理用房钢结构、膜结构车棚钢结构、新增楼梯及天桥钢结构工程(包含且不限于钢管柱、钢梁、钢檩条、钢支撑、钢拉条、不锈钢天沟、地脚锚栓、高强螺栓、预埋铁件、压型钢板屋面、玻璃棉保温、PVC 防水卷材、屋脊板、屋面变形缝、PVDF 膜结构屋面、不锈钢盖板、钢栏杆等),工作内容包含且不限于按施工图要求的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工厂制作、运输、预埋、现场安装、建筑垃圾清理等一切相关工作和内容。(具体详见钢结构工程报价单)
4、承包方式:包含且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加工、包运输、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包验收等一切相关工作内容。
5、品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7:品牌一览表。
钢材、型钢 | 沙钢、中天、永钢、宝钢、南钢 |
玻璃(须原厂合片) | 台玻、南玻、耀皮 |
铝合金型材 | 凤铝、浙江栋梁、山东华建、中铝铝材、兴发、 伟业 |
铝板、铝合金板 | 浦菲尔、栋梁、新空间、七色、西蒙 |
氟碳漆 | 铁本、开林、吉人 |
幕墙及五金配件 | 坚朗、立兴、合和 |
结构胶、耐候、防火胶 | 白云、之江、道康宁 |
热镀锌钢管 | 天津利达、天津友发、江苏国强、靖江凯靖、金洲 |
材料设备采购和使用前须按程序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购的材料、设备,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施工图和发包人、项目管理要求,发包人有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在推荐品牌中选定一种采购,同时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有进场施工材料、设备都符合质量验收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进场材料不合格(含资料附件),承包人必须在 3 天(含)内将不合格材料退出施工现场,如不合格材料不能按期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违约金。
工程施工中已完工的部分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无论发包人和监理人是否确认、验收通过)不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各类规范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未推荐品牌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应考虑选用国内中等标准品牌,且符合国家标准及以上的合格产品进行报价,承包人采购前须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在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分包单位无条件退回。
二、签约合同价和工程款支付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暂定),最终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施工情况按实进行结算。
2、本签约合同价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深化设计、材料费(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材料损耗、工厂制作加工、机械、运输、现场安装、管理费、利润、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乙方现场用水电费、若使用甲方机械、临设等所有费用,双方在结算时扣除。
4、甲方为本工程支付的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本合同所有款项均汇入本 合同协议书上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上述开户银行和(或)账号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 30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 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乙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退还时不计利息)。
6、本工程付款周期约定如下:
①深化设计完成并确认后,付至合同价的15%(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
②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核价的70%(其中审核价的20%打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比例扣除预付款);
工程付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税务发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甲方审核;
③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付至甲方审核价的80%(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实际工程量减少,且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一倍以上的,经分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审核价的 85%);
本次付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必须有竣工验收报告作为附件)、有完整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必须有甲方项目委派人员签字的交接单)、有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有甲方项目委派人员签字的交接单)、甲方出具的竣工结算初审报告及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③所有工程档案资料送至档案馆并签收,付至甲方审核价的85%;
④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甲方审计价的97%,相关分摊费用扣除后支付(具体以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工程量为上限、以乙方中标单价为结算单价);
⑤余3%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付清;退还质量保证金时需扣除甲方垫付的保修金及乙方应承担的罚金及违约金(如有),不足的部分甲方仍有向乙方追要的权力。
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且在甲方支付完成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专业工程承包单位。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承担应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同意甲方在应付的工程款中抵扣,但甲方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乙方。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现场服从监理和总承包单位管理,材料堆放整齐有序。落实所有施工安全措施及成 品保护措施。在施工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者,按 200 元/次予以处罚,其余事项根据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工地实行实名制准入制度,进出现场必须通过闸机刷脸通行。若有违反此规定,相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注:
①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分包单位应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票税率按9%计取。
②甲方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给专业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③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方法如下: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④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其中每月审核价的20%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汇入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用于支付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如农民工工资发放后账户有盈余的,工程竣工后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退还。若付款中农民工工资账户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则发包人有权对打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金额比例进行调整。
⑤如现场使用总包材料、机械、临设(办公区、生活区)、水电等,费用双方在结算时扣除。最终结算时,乙方需承担按造价比例分摊的临设、水电费、工伤保险、安责险等费用。
⑥报价人必须保证询价人支付的工程款项全部用于本工程的建设,询价人、建设单位有权对报价人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询价人向报价人支付工程款后,报价人的施工人员、材料供应商、机械与设备出租人、与本工程施工建设相关人员及单位等向询价人、建设单位索要工资、材料款、机械与设备出租费等,则报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并且建设单位有权按合同价的20%或拖欠款的50%扣除违约金。
⑦经建设单位核准的罚款和违约金,询价单位有权在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⑧合同价款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计提并投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并上报项目部审核,相关票据,应定期汇总到公司备份。本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占结算价的3%,乙方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如未达到甲方的要求,则在合同付款时该部分费用予以扣除。
⑨询价人有权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扣除农民工比例之后不少于50%)等方式支付合同项下的工程款,专业分包人不得拒绝,否则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⑩报价单位须在每月10号之前,按照询价人要求完成上个月的产值确认,否则询价人不予不支付工程款。
⑪根据审计核定单,如发现工程款已超付情况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退回超付部分的工程款,否则,甲方除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超付部分的工程款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外,还可上报监管部门,并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平台将承包人列入黑名单,甲方以及相关单位可以禁止乙方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
⑫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专项费用)后,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金额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时,乙方应及时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打款。
⑬甲方保留对工程款支付节点比例适当微调的权利。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承包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
⑭因涉及工程款支付财务审批等事项,与工程款支付有关的合同履行地均在甲方处,乙方应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并提交完整的付款申请材料;如乙方未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或付款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均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违约或者拖欠工程款,与之相关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超过最后付款期限的三年后,乙方仍然未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相关权利,甲方也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主张不予支付。
7、结算方式:
乙方应对申报的过程结算资料(含变更、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本工程过程结算资料(含变更、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的最终审计单位为建设单位指定的审计部门。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资料上报、工程量核对、结算办理、催办等)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有)的要求编制结算报告,以甲方的名义经甲方盖章后向业主方报送,业主方审核后出具的结算报告,须经甲方审核并加盖印章后才能认可。乙方以甲方名义向业主方报送的结算报告应客观真实。
乙方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需要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完成情况、结算资料情况、结算审批情况及付款情况说明。
乙方申报的过程结算资料(含变更、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核减额超过送审数的5% (不含5%)的,超过5%以外的审计核减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每超过1%按核减额的5%处罚。甲方有权扣除报价人未按图纸要求实施的工作内容以及明显有错误的地方。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等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结算工作的费用和审计费用,按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审计条款规定由乙方承担;
结算中扣除的施工过程中的罚款、违约金、损失赔偿、利息和分摊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
1、工期:必须满足建设单位与甲方工期履约的特别规定。具体开工日期以询价人通知为准,按甲方指定时间进场,服从甲方调遣,满足甲方流水作业需要,无条件完成甲方项目部进度计划安排,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影响和延误工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单体埋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加工并供货安装。各楼层钢构件严格按照土建进度同步,材料进场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人员进场甲方提前二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随即安排材料、人员进场安装。
3、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施工时,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工期顺延。
四、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2、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负责协调和设计院及BIM团队的联系工作,;
(3)、在乙方进场安装时,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临时仓库及施工用电 用水等协调工作(水电挂表单独结算),甲方在不影响土建施工前提下提供现有 的垂直运输(塔吊),如有加班塔吊司机工资由乙方发放;不提供脚手架等;
(4)、对乙方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乙方做好成品保护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成品保护意识;
(5)、向乙方下达月和周安装计划;
(6)、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及承包人工人在施工现场的遵章守纪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反馈给承包人现场负责人或公司,必要时有权终止乙方不负责任的施工;
(7)、承担需夜间施工照明和周边安全防护措施;
(8)、负责安排专人配合承包人、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人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9)、甲方有权安排承包人做本项目合同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约定点工单价按每日8小时,300元/日计算;
(10)、做好检查、督促、组织等工作。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资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乙方为 ,禁止转包和分包。
(2)、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图和国家规范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负责钢结构分部的深化图纸,按设计院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化图。若发生质量、安全、工期问题,造成甲方被业主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同时向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已熟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依总包合同规定,做好材料及配件采购供应等相关工作。供应的材料和配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书、化验检测报告等,并负责对国家(或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材料性能到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施工前或施工后的检测,同时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由业主现场工程师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业主在招标时指定钢材品牌(沙钢、中天、永钢、南钢、宝钢),乙方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业主和监理认质认生产厂家后方可采购。
(4)、负责现场的加工、包装、运输、安装、保护等工作,包括报甲方确认工作。
(5)、乙方进场施工时,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乙方自己编制钢结构深化图及钢结构专项施工方案需报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及设计院审批,并严格按审批通过的方案施工。每月向甲方提供完成情况报表。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总承包单位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卫生消防等工作。
(7)、安全责任:乙方人在施工中必须具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按规范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业主单位与甲方合同中安全责任及罚款要求)。
(8)、乙方应当确保工期,逾期(以不影响后续工程进度和总包单位施工节点为限)交付工程,每天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罚款在同期工程进度款中预扣并在工程结算时扣除)。钢结构预埋件的放置应符合甲方的土建施工进度。
(9)、乙方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必须办好合同备案工作,并确保备案人员、岗位与现场一致。如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的,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合同价0.05%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中止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0)、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进场后必须按甲方、监理、业主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甲方、监理、业主和主管部门所签发的指令单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因乙方原因,甲方被监理、业主和主管部门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5倍的处罚。
(11)、构件实体和资料保证满足业主、设计单位、监理、甲方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国优奖”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省优的要求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获得省优工程,由承包人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12)、进场材料须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按规定须复试的经监理现场抽样送检,一次检测不合格须更换材料并承担所有费用。
(13)、专业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到施工现场参与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管理,直到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一旦发现人员离岗现象:按1000元/次罚款。
(14)、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汽车吊由乙方负责(使用前需与甲方技术人员确认吊装方案)。如乙方需脚手架配合施工的,可由甲方安排搭设,相关的材料租赁费及搭设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5)、按深化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总方案合理分段,按标准规范和甲方交底要求生产制作钢结构,做好规范标准过程的检验批资料供甲方和监理验收;负责现场构件拼装焊接工作,确保成形后直线度和焊接质量;
(16)、执行甲方有关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按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
(17)、所有与钢结构相关的资料编制到移交档案馆止。
(18)、组建QC质量管理小组,并配合甲方工法编制工作。
(19)、乙方须承担必须送检项目的建筑材料的检测,检测机构由业主单位指定。本工程从开工至竣工交付使用期间的所有试验、检验,乙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书、型式检验报告等。乙方必须在监理人现场见证的情况下取样、封样和送样,样品须送至甲方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否则不予认可。试验合格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试验不合格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额外产生的检验试验费(如业主财审时有扣除)由乙方按造价分摊。
(20)、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乙方提供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完整的竣工图、竣工备案资料、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A.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乙方在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甲方;B. 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乙方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甲方同意的变更签证,竣工后由乙方加盖竣工图章交给甲方;C、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乙方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供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并经甲方确认的完整的竣工图、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逾期提交的,每延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及工程审计结算的要求,逾期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甲方可拒绝递交审核或延期审核,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程结算必须按规范编制,并经甲方确认后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及有关部门(政府部门要求时)审计。
乙方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叁套 。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担 。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在工程竣工后30内 。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乙方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乙方提供的竣工图和资料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验收合格。
(21)、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2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标准实施,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扣除。临设布置应满足 “省标准化”的要求。
(23)、乙方要求未尽事宜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大合同相应条款。
六、安全、文明、标化施工
1、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省级标化工地(一星级)要求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2、该工程必须达到验收要求,并达到建设单位《安全文明评分表》标准,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如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因管理不善或不积极配合等原因,导致上述目标未能达到,则乙方无条件支付甲方违约金 200 元/T。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遵守甲方、业主、监理、质监、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乙方施工人员配备的安全防护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绳、反光衣等),由甲方指定产品或由甲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按实由乙方承担。严禁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事故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人次,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处罚200元/人次。
4、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参加甲方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乙方指定负责人为该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并在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约束本班组工人按照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进行施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每日开好班前会,做好班前安全教育记录,对班组的每位职工应讲解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要点,强化每位职工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5、乙方人员进场后,上班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服从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并办理工序移交单。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它人员清理堆码,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凡该阶段(层次)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一次以上的违章记录或不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的,结算时扣除该阶段(层次)工作量相应的安全、文明、标化施工单价。
6、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如需抢救伤者或必须移动现场,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7、乙方在进行有可能导致危险的工作之前,需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并经甲方审定,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其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或以书面形式报甲方要求整改,如不整改或隐瞒不报,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综合单价已包含了应为职工交纳的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人身保险、养老保险、再就业保险等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和办理各种证照的费用,其中外来从业人员人身保险如需甲方代办的,乙方人员进场前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照片等,如因乙方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照,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办理人身保险的,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事故处理: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给甲方,不论是何方责任,均由乙方自费将本方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安抚家属并处理好后续赔偿工作。医疗费、工人赔偿款、业主、监理及相关政府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加强对本班组人员的管理,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聚众闹事。如发生此类情况,所产生的医疗费、赔偿款、项目部概不承担,班组自行解决。如惊动派出所,给项目部造成恶劣影响的,项目部予以20000元/次的罚款。请确认:
12、乙方宿舍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工地或生活区内生火或用电烧煮食物、烧水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炊具外并处500元/次处罚,一律到生活区食堂就餐(或工地外自行租房解决);严禁携带家眷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不得留宿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否则视情节予以500元/次处罚,直至驱逐出工地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3、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次,由责任班组代班交现金至项目部,如不执行在当月工程款内扣除2000元,项目鼓励对此类行为举报,已照片为证,对举报者奖励500元。
14、乙方施工人员每天早晨需准时参加晨会,项目部举行的各项消防演练等活动全体人员必须参加。
15、人脸识别系统禁止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处罚100元/次。
16、宿舍空调、床、床板等需爱护,如若损坏照价赔偿。
17、疫情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严禁聚餐、打牌、禁止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逗留。
18、乙方施工人员中午严禁喝酒,晚上酒后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处罚1000元/次。
七、验收办法和质量标准
1、验收标准:按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要求,同时满足南通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2、确保通过政府监管部门的外装工程验收。
八、保修条款
1、乙方承诺保修期内,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必须在48小时内处理到位,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另行组织人力进行维修,因此发生的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加倍扣除。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关于违约责任中律师费、诉讼费承担的合同条款
乙方同意且承诺:
①.因乙方履行本合同而引发纠纷的或者因与乙方有关的其它事项而引发纠纷的(不管何种原因,也不管乙方对于引发纠纷有无过错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及/或建设单位涉访、涉诉、涉仲裁、涉保全、涉执行或涉行政复议等争议程序的(无论甲方或建设单位在相关争议程序中处于原告、被告亦或是任何其它法律地位),均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甲方及/或建设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保险费以及甲方因上述纠纷或争议程序而向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或承担的费用、建设单位因上述纠纷或争议程序而向其他单位支付或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②.如因任何导致甲方及/或建设单位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甲方及/或建设单位被冻结的资金按照各自单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倍标准计算财务费用,该财务费用以及甲方及/或建设单位为置换保全或解除保全而发生的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
③.对于应由乙方承担的损失或费用,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等应付账款或在乙方在甲方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未扣或不足以扣除的,作为乙方对甲方的债务,乙方应在相关费用发生后10日内足额支付给甲方;逾期未付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倍标准计付相应的利息。
(2)、限制债权转让及保理的条款
①.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未经甲方事先加盖公章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权利、权益转让或质押予任何第三方,或以应收账款保理等方式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乙方擅自处分的,对甲方及/或建设单位无约束力,且需按照擅自处分金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乙方应当依法妥善处理其分包事宜,严禁通过转包或挂靠等方式使得第三人实际取得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权利、权益。如出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形导致实际施工人向甲方及/或建设单位主张权利的,除承担合同月的其他违约责任外,乙方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过程中所获取的利益均转归甲方所有,同时对于实际施工人所施工的项目在合同约定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10%结算。
十、钢材调差
无钢材调差。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总包与业主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即自行失效。
4、本合同订立日期: 。
甲 方: 单位地址: 纳税类型: 纳税识别号: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 乙 方: 单位地址: 纳税类型: 纳税识别号: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
附件1
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甲方: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24号令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要求,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 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 中的 钢结构施工 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实名登记与考勤管理
1.1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劳务员,全面负责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乙方委派 (身份证号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委派 (身份证号 )为本项目劳务管理员。负责乙方劳务人员进退场信息登记、日常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工作。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工资卡信息(指定银行开户行和卡号、工资卡复印件)、合法劳动用工合同原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操作证件、体检合格等资料,并组织工人至甲方项目劳务员处将人脸信息录入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甲方项目劳务员对相关情况逐一核实、登记、建立基础信息。
1.3乙方要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保证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并及时报送甲方,有人员变动时及时向甲方劳务员提交变动信息、变动人员资料,办理离场人员相关登记。乙方对招用的农民工进出施工现场进行登记时,甲方应为其提供便利,实施信息化考勤管理,并进行有效监督。
1.4甲方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现场实际需要配备生物识别考勤系统。乙方需指派管理人员督导劳务人员刷脸(考勤)进出施工现场,并及时确认当期(月)考勤记录。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劳务管理员对出勤统计确认,并经甲、乙双方会签的,视为当日农民工出勤。乙方不确认或者延迟的,以系统考勤数据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
1.5甲方承诺按双方约定,按月足额发放经我方审核的农民工工资,不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1.6乙方需要签订规范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2.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管理
2.1乙方委托甲方通过甲方开设的 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帐户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 日前按时将上月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考勤、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号、申请发放资料等信息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由乙方负责。
2.2甲方农民工工资专户信息以甲方财务部门发布的账户信息为准。
每月 5 日前,乙方须按劳动合同及相关约定,对照考勤记录,核算当期劳务人员工资,并汇总造册,在劳务人员确认、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甲方作为劳务工资发放依据。
2.3甲方根据本协议2.2条中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工资表计算出当期乙方应付劳务工资总额,将等额的工程款支付到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专用账户,乙方委托甲方通过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由银行逐一向每名劳务人员的银行卡代发工资,乙方对此无异议。
2.4甲方对支付的每笔工资,都要留存支付记录,并将支付信息传送给乙方核实。当期劳务工资发放结束后由甲方在项目部维权告示栏张贴公示,乙方应负责告知劳务人员确认。乙方及乙方劳务人员有异议的,乙方应在一周内向甲方劳务员提出核实处理要求,公示逾期不确认,甲方视乙方默认当期劳务人员工资全部发放完毕,乙方无异议。
2.5甲方支付到专用账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相应款项,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从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视为已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
2.6乙方劳务人员退场应及时到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在退还领用物资、结算当期工资等手续后方可退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违约责任
3.1 甲方应按照乙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单位盖章后的工资发放申请表进行及时支付。
3.2乙方在每月 日前未及时按合同约定提交工人考勤、工资发放申请等资料的,承担工资拖欠的全部直接责任,在甲方按法规规定代为支付工人工资后,乙方须按 元 /次对甲方支付赔偿金。
3.3乙方须积极按本委托协议的约定,做好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劳务人员信息收集更新、工资计量等工作,并对以上信息的真实、完整性负责。因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2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因乙方给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导致甲方代发工资小于实际应代发工资,产生的相应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
4.其他
4.1乙方须积极配合执行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制定的关于推动实名制、工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
4.2本协议仅就实名制工资管理作专项约定,其余事项,仍执行劳务合同约定。
4.3本协议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及相应的扣款规定进行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协议有矛盾的,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仍以原协议为准。
4.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相关文件均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获得的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有资料和文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外透露或公开,并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4.5本协议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2026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26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件3
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甲方):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明确双方责任,乙方在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二、责任期限
自签订之日至工程结束。
三、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分包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格和专项施工方案,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乙方责任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本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电话: )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电话: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必须缴纳〈 / 元〉安全保证金,〈 / 元〉用水、电押金,甲方收取保证金押金应向乙方开出收据,乙方在结账时必须出示该收据,否则甲方不予结账,该保证金和押金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甲方。
3、乙方在甲方项目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项目部办理相关进场手续,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的按项目部奖罚条例予以执行,罚款金额在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安全保证金扣完,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继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4、乙方进场前应提交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作业人员花名册、公司资质、项目经理任命书、安全员委派书、项目部人员证件及项目部通讯录,到甲方项目部备案。
5、加强对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分包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现场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根据本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业人员,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7、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文明施工,严禁材料乱堆乱放乱扔,包装板、包装纸应及时清理,乙方所使用的材料、防护设施及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做好防盗工作,如有遗失,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对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须书面报甲方批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便拿用甲方材料,如果有困难要借用,要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已经使用了的材料,在当月底与甲方结算付款。
9、乙方所使用的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杜绝私拉乱接,三级电箱必须使用三芯或四芯电缆连接并配有带漏电开关的配电箱,严禁使用护套线或无接地的家用拖线板,违反该条的将作每次1000元处罚。出现触电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0、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违反该条的,将作每人100元处罚。必须使用甲方推荐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并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1、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为现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作业人员。
12、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13、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在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5、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通报并造成甲方工程停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其余未尽事宜根据项目管理处罚规定和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的条款执行。
五、本协议本一式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一份交监理,一份交业主,双方签字后生效。今后有其它补充条款,可以签定安全管理协议的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 方: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临电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钢结构工程临电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地方、公司及本项目的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此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及相应罚则。
- 说明
-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临电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及杜绝各类电气伤亡事故的发生。
-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 本协议书由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及罚则组成。
- 责任划分原则: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临电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临电安全管理体系。
- 甲方责任:
-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监督现场所有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 电气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
- 配电设施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和线路电气事故,由甲方责任。
- 电源接驳口至配电室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管理,保证上述配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 定期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常识教育。
- 甲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依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罚则》进行处理。
- 乙方责任:
-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国家、地方、甲方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 负责提供从甲方配电箱接驳口至用电设备的电缆、配电箱等设备设施,并负责线路、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
- 需设置临电管理负责人,由其负责所有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 自行提供的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必须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规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权禁止其入场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因不按规定要求配置而导致的用电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 施工进场前须提交用电申请表,将本单位所需用电电源负荷及数量上报甲方,由甲方批准后根据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未提交用电申请、用电申请未经甲方批准或批准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实施的,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进场后2日内将本单位临电人员名单及低压电工操作证上报甲方。乙方现场所有临电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操作证上岗,操作证不得作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因临电施工人员无证上岗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所有施工用电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照其额定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电缆。
- 施工人员不得砸撬破坏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由临电专业人员巡回检查,发现电气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甲方,确保安全用电。
- 配合甲方做好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临电负责人负责。乙方领导及现场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每个在场人员用电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甲方的用电规定。
- 完工退场前,必须把从甲方借用的设备和剩余材料按收发记录量退回,如有丢失和损坏,按实物采购价格进行赔偿。(如没有发生借用材料等不适用此条。)
- 各种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专业人员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因机械、设备不合格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米,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米。
- 配电箱、柜放置应平稳,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放置并固定在安全处,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米,小于1.5米。
14. 展会、经营商户等在活动全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管理、监督、检查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火灾、触电、人身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5. 活动、经营等所租用的临时灯具、电缆、设备等设施及材料应为有资质厂家生产,并具有合格证件等相应证明资料。乙方应做好带电设备及危险部位的进行安全警示标识,对带电设备及线路安全负责并进行管理。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法定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8份,甲方6份,乙方2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协议
甲方: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打造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建立现场施工扬尘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扬尘管理负责人,施工区域派专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定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
(二)每日进行 1 至 2 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及时清扫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清扫时路面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三)上路的土方车车厢用挡板封闭且车辆不得超量,运载工程土方最高点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0.5 米,边缘低于车辆槽帮 0.1 米,装载建筑渣土或其他撒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沿。
(四) 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钢板网封闭,网间连接应当严密。
(五)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 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
(六) 施工现场车辆必须在出大门前经过洗车台、沉淀池或车辆清污设施,进行洗车,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七)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机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 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按时洒水降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
(八)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九) 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出场。 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时,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其他密闭工具清运,严禁 凌空抛掷。
(十)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 6 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措施。
(十一) 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 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十二)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 鼓励使用预拌砂浆。 因场地、项目规模、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应当搭建封闭式搅拌楼,并做好降尘防尘工作。
(十三)建筑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 倾倒等行为。
(十四)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 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集中堆放,洒水降尘,及时覆盖。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24)
1.目的
为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层次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依据为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以及国家、行业的其它标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4.主要职责
①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各管理层次安全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②公司主要负责人按规定须带班检查,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对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当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公司主要负责人也应到场带班检查。
③公司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部牵头,技术、质量等职能部门参加,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不仅要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还须对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④分公司安全检查工作,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安全经理牵头,技术、质量等职能人员参加,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活动。
⑤项目部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包商人员及其它人员参加,组成检查小组。项目部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须对班组的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指导。
⑥班组的“一班三检”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
5.检查方法
①“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安全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与“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②“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③“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经纬仪测量塔吊塔身的垂直度,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
④“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6.检查类型
安全检查类型包括日常、定期、专业性、季节性和节假日期间检查等。
①日常安全检查包括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巡检,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时同时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进行的班前、班中与班后安全检查。
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检查是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检查,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进行详细安全生产检查、排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是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或主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或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某一专业(如大型机械、模板与脚手架、高处作业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所进行的单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等可能对施工生产带来的安全危害而组织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冬季主要检查防火、防寒、防冻、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主要检查防汛、防暑、防台风、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
5、节假日安全检查是指在重大节日或重要政治活动期间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如“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党和国家重大会议期间,为防止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纪律松懈,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而进行的针对性安全生产检查。
7.检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检查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1、查思想、查意识
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管理层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查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和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2、查制度
检查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深入人心并严格执行。“三违”现象和否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3、查隐患
检查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程标准,重点检查高处作业防护、基坑工程、模板支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起重吊装、大型机械等,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紧急撤离、停工)。
4、查措施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并有审批手续。危大工程是否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有审批手续,超危工程是否通过了专家论证。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规范开展,方案与实施是否一致,工序验收是否规范等。
5、查教育培训
检查新入场的施工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持有效资格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
6、查事故处理
检查发生伤亡事故后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报告、调查、处理。
8.检查的策划与总结
1、定期、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等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前须进行策划,检查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通报。
2、安全检查策划内容包括:制定检查日程安排,确定检查范围、项目、标准和检查重点,明确参加检查人员及分工,落实交通工具、照相器材及检查用具,召开检查前预备会。
3、安全检查的总结、通报内容包括:检查概况;梳理汇总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处罚通知书中相关数据,包括检查项目数量、工程面积、事故隐患数量、现场处罚金额等;普遍存在的问题、重大隐患等;安全管理标准化亮点;受表扬和批评的项目名单;下一步主要改进措施。
9.检查处罚
现场安全检查的处罚,具体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表》(安全检查-02)规定的额度。
10.检查记录
1、检查人员应对所检查的客观事实做详细的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存在问题、好的做法等,保存讲评会签到表、讲评会图片、检查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
2、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开具的停工整改、限期整改通知书中的隐患须进行登记,经复查合格后方可销项。
11.附表
1、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检查-01)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表 (安全检查-02)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全检查-01)
项目名称 |
| 整改单 编号 |
| |
事故 隐患 内容 |
| |||
要求 | 以上问题请相关单位立即改正,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整改完成报告书(附图片)交安全部报备。 | |||
检查单位: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接收单位: | |||
检查组:
年 月 日 | 接收人: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2份,检查单位(部门)、被查项目各1份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表 (安全检查-02)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隐患/不符合项内容 | 罚款额度 |
1 | 安全管理 | 1、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无有效岗位证。 | 500元/人 |
2 | 2、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上岗证。 | 200元/人 | |
3 | 3、项目部未规范开展每周安全检查工作。 | 200元/次 | |
4 | 4、新工人进场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未正常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未规范开展、安全管理资料混乱等。 | 200-1000元 | |
5 |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方案审批手续不全,需进行专家论证而未进行专家论证,方案未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手续。 | 5000-20000元/项 | |
6 | 6、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升降脚手架等分包单位资质、分包手续不全、不合格,分包单位现场人员资格不合格。 | 5000元/项 | |
7 | 文明施工及消防安全 | 1、现场大门无企业标识、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周边未封闭,现场大门口未硬化、无冲洗设施,临时道路未硬化,现场砂、石、土裸露,现场临时排水系统不畅通。 | 200-500元 |
8 | 2、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无健康证,无纱门、纱窗,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无隔离措施,未设置水冲式厕所,职工宿舍内及周边卫生不达标。 | 200-500元 | |
9 | 3、现场材料、物资堆放不规范、未设标识牌,现场缺少安全文明宣传标语。 | 200-500元 | |
10 | 4、现场临时道路不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高层施工消防池、消防泵、消防立管、消火栓等设置不到位或不规范,木工房、配电室、材料库等重点防火部位、现场可燃材料堆场、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未规范配备消防器材。 | 500-2000元 | |
11 | 脚手架 | 1、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未组织验收。 | 1000元 |
12 | 2、施工荷载超过设计标准,脚手架材质不符合要求,立杆基础或悬挑钢梁做法不符合要求。 | 200-500元 | |
13 | 3、连墙件不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剪刀撑设置不规范、不到位,扣件螺栓拧紧度不达标。 | 200-500元 | |
14 | 4、架体内侧超安全距离无防护,水平防护不到位、不严密。 | 200-500元 | |
15 |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 | 1、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未组织验收。 | 1000元 |
16 | 2、基坑降排水不符合要求,土方开挖作业不规范。 | 200-500元 | |
17 | 3、基坑周边防护不规范、不到位,基坑周边堆载超标且达不到安全距离。 | 200-500元 | |
18 | 4、基坑支护与拆除不符合规范要求,无基坑周边环境观测记录。 | 500元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隐患/不符合项内容 | 罚款额度 |
19 | 模板支架 | 1、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未组织验收。 | 1000元 |
20 | 2、立杆基础承载力及做法不符合设计,施工荷载超标。 | 200-500元 | |
21 | 3、确保支架稳定的措施(连墙件、剪刀撑)不符合要求,缺少扫地杆。 | 200-500元 | |
22 | 4、扣件螺栓拧紧度不达标,相邻立杆搭接在同一高度。 | 500元 | |
23 | 高处作业 | 1、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或高处悬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 100元/人 |
24 | 2、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封闭不严。 | 200元 | |
25 | 3、临边、洞口、通道口防护不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 500元 | |
26 | 4、上下交叉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 500元 | |
27 | 5、移动式操作平台、落地式物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未编制方案或未经审批,做法不符合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 | 200-1000元 | |
28 | 施工用电 | 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之间小于安全距离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规范。 | 1000元 |
29 | 2、配电系统未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设置,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电线架空、电缆埋地)做法不规范,现场有乱拉乱接电线现象。 | 200元 | |
30 | 3、用电设备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漏电开关参数不匹配,配电箱内电器元件配备不规范、元器件损坏。 | 200元 | |
31 | 4、现场照明未采用专用线路并配备专用漏电保护器,现场照明线路混乱扣1分,特殊场所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 | 200元 | |
32 | 施工升降机与物料提升机 | 1、未使用国家定型产品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检测报告不全,使用年限超过规定。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未办理验收手续。 | 1000元 |
33 | 2、未对操作工进行上岗前专业交底,司机、信号工无有效上岗证。 | 200-1000元 | |
34 | 3、各种安全、保险、限位装置不全、不灵敏。 | 1000元 | |
35 | 4、楼层出料口、底层进料口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不全。 | 200-1000元 | |
36 | 5、架体与主体间附着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构件锈蚀严重超标,钢丝绳、滑轮组磨损等达报废标准。 | 1000元 | |
37 | 6、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项目部未进行定期设备安全检查,超载使用。 | 200-1000元 |
序号 | 检查项目 | 隐患/不符合项内容 | 罚款额度 |
38 |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 1、未使用国家定型产品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检测报告不全,使用年限超过规定。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未办理验收手续。 | 1000元 |
39 | 2、未对操作工进行上岗前专业交底,司机、信号工无有效上岗证。 | 200-1000元 | |
40 | 3、各种安全、保险、限位装置不全、不灵敏。 | 1000元 | |
41 | 4、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任意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 1000元 | |
42 | 5、架体与主体间附着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主要构件变形、锈蚀严重至超标,吊钩、钢丝绳、滑轮组、绳筒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 1000元 | |
43 | 6、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项目部未进行定期设备安全检查,超载使用等。 | 200-1000元 | |
44 | 7、防雷及电气线路不符合要求,塔吊基础积水。 | 200-1000元 | |
45 | 8、起重吊装用起重机、起重拔杆不符合规范要求,钢丝绳与地锚设置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 | 1000元 | |
46 | 9、起重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单位及人员无相应资质、资格,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交底。 | 1000元 | |
47 | 施工机具 | 1、木工机械、钢筋机械安装后未进行验收合格手续、传动部位无防护罩,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无钢筋操作棚。 | 200元 |
48 | 2、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或接地、未配备漏电保护器,使用I类电动工具未穿戴绝缘用品。 | 200元 | |
49 | 3、电焊机一、二次接线侧无防护,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或二次侧无漏电保护,机体无防雨措施。 | 200元 | |
50 | 4、搅拌机无验收手续,无接零/接地保护,未配备漏电保护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操作棚,上料斗无安全挂钩。 | 200元 | |
51 | 5、气瓶未安装减压器,气瓶间距大于标准,使用与存放时平放。 | 200元 | |
52 | 6、砼振捣器未使用移动开关箱、电缆长度大于30米,操作人员未佩戴绝缘用品,。 | 200元 | |
53 | 7、翻斗车无证驾驶,行车载人,制动装置不灵敏。 | 200元 | |
54 | 8、桩工机械安装后未有验收手续,未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施工作业前未编制方案,违章操作。 | 500元 | |
55 | 9、泵送机械安装后无验收手续,无接零/接地保护、无漏电保护。 | 200元 | |
56 | 其他 | 其他未尽事宜可补充如下: | 1000元起 |
附件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