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 施工项目起重设备租赁、零星机械设备招标文件
2026年07月30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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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
施工项目起重设备租赁、零星机械设备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
2、项目规模: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的土建、水电安装、门窗、消防、暖通、装饰、绿化、膜结构车棚及其配套等。项目投资估算约4000万元。
二、采购方式
1、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于库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邀请招标,若项目中标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付款。按招标文件相应要求进行租赁及安拆。
2、本租赁采用单价合同,后期按实际安装数量和天数进行结算。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陆佰元整 (¥:1600 .00)。未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收款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08860100100106510
汇入行:兴业银行城中支行
4、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 1 台塔式起重机的平均单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流动式起重机及随车吊单价参照所有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中标价;中标人有异议,视为放弃中标(最低价严重低于市场价的情况除外)。(注:询价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询价人保留取消其成标候选人的权利。)(如甲方认为价格不契合市场,则有权重新比价。)
5、租赁要求:
(1)租赁设备型号:
①塔式起重机:QTZ125或TC6015,数量:1台
②流动式起重机:25吨,数量:按需
③流动式起重机:50吨,数量:按需
④流动式起重机:100吨,数量:按需
⑤流动式起重机:200吨,数量:按需
⑥随车吊:10吨,数量:按需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预估为 5个月。
6、交货要求:①.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出厂年限<10年。②.因租赁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承租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将材料供货给承租方并已签字接收的,视为已验收合格。
7、交货地点:工地现场内询价人指定的位置。
8、验收标准: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承租方承担 。
9、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附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最高限价。
10、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同认可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10、本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 ,报价中已包含从工程项目中标起到竣工验收止(含保修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供货、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漏项、缺件,报价单位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因此而影响招标人交付使用的时间。(详见附件1:报价明细表)。
三、付款方式
塔吊设备进出场费用(含安拆)的支付:机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具备使用条件后,一个月内支付进退场费的一半,机械退场后并办理好结算手续支付另一半进退场费。机械的进退场运输和装卸费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可协调施工现场装卸车。
设备租金按月结算,机械首次进场安装完毕并经检测单位检测取得合格证之日开始起租,甲方结合机械使用签认单,租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付至三个月结算额的70%,依次循环,设备租赁结束拆除后一个月内付清租金余款。机械停用以现场项目部出具的停工通知单为准。人员(司机及指挥)工资根据项目实名制通道按月支付。
流动式起重机、随车吊以乙方每次出车工作完成后甲方出具的凭证单为结算依据。每三个月全额支付一次租赁费,依次循环,直到项目不再发生该类租赁为止。
注:①甲方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给租赁单位,租赁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②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③甲方有权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扣除农民工比例之后不少于50%)等方式支付合同项下的工程款,专业分包人不得拒绝,否则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④乙方须在每月10号之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上个月的产值确认,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⑤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分包单位应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票税率按 %计取。
⑥本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占结算价的3%,乙方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如未达到甲方的要求,则在合同付款时该部分费用予以扣除。
⑦甲方保留对工程款支付节点比例适当微调的权利。
⑧因涉及工程款支付财务审批等事项,与工程款支付有关的合同履行地均在甲方处,乙方应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并提交完整的付款申请材料;如乙方未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或付款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均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违约或者拖欠工程款,与之相关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超过最后付款期限的三年后,乙方仍然未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相关权利,甲方也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主张不予支付。
四、结算
1、每月26日-28日双方应就当月租赁情况进行核对,出具结算单。
2、报价人提交的结算资料需完整、真实、准确,包含结算书、工程量计算单、现场签证单、验收记录、材料检测报告、施工记录等,询价人对结算资料有异议的,报价人需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否则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
五、技术要求
1、报价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租赁及安装资质证明(如租赁单位没有安装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保;报价方需提供相应委托合同并委派专人对安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租赁机械的所有资料及南通市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所需资料,并提供起重设备安装、拆除方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
2、报价方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其设备的权属证明文件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报价方必须保证租赁设备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进场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3、报价方依据甲方的要求,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其设备安装及运行方面的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
4、报价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应尽量满足施工需要。
5、报价方在收到甲方拆除租赁设备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拆除出现场。
6、若甲方要求起重设备司机、信号工由报价方委派和管理,其委派的司机、维修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在现场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但乙方委派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7、报价方应派专人每半个月对租赁设备进行一次安全设备检查,报价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月度安全检查、月度维修保养、设备点检日常保养资料以便备查。
六、品牌要求
塔式起重机:不限
流动式起重机:不限
随车吊:不限
- 其他要求
(1)承包人必须承诺本工程施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遵守《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办法(试行)》、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南通市 2014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通知》(通大气办[2014]4 号)的有关要求,同时,要加强工地管理,确保环境噪声等指标达到要求。如果本工程施工工地在发包人组织的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按每有一次罚款 2 万元处理。
(2)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项目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都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要求。在发包人或总监单位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质量问题,承包人如拒不整改或不能按期整改到位,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违约金。
(3)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有进场施工材料都符合质量验收要求。发包人和总监单位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进场材料不合格(含资料附件),施工单位必须在 3 天(含)内将不合格材料退出施工现场,如不合格材料不能按期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违约金.
(4)工程施工中已完工的部分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不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各类规范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或总监对材料使用的认可,只是履行监督的形式审查,不得理解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修改或变更,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各类规范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要求进行施工。如有图纸设计不完善或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由发包人(设计单位)进行补充,承包人必须按补充后的要求进行施工,费用不予调整。如承包人不按补充后的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承包人应按国家及南通市的有关消防条例与规定,对与消防有关的工程进行规定的检查与测试。承包人应认真处理一切与消防工程有关的事项,确保所有的检查与测试均通过南通市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与验收。
(7)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配合其他专业(含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施工需要,积极进行现场调整,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作面和作业时间,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8)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施工的因素所增加费用,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9)施工过程中涉及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已含在合同价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0)在工程保修期内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发包人组织的回头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整改完成,如发生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5000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违约金及损失由承包人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视情节严重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 万元-5 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违约金及损失由承包人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或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12)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省级标化工地(一星级)要求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13)未尽事宜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八、报价资料:(全部须盖报价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人员上岗证
2、报价一览表
3、技术偏离表(如有)
4、商务偏离表(如有)
资格说明: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②报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作无效标处理;
③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询价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④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标处理;
⑥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或询价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作无效标处理;
⑦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或围标串标嫌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⑧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⑨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无效标处理;
⑩报价人数不满三家重新招标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不满三家,但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比价。
九、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打印并密封。
十、获取方式
各报价人可通过询价人的 企业官方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附件资料(含答疑文件),企业官方网站网址为ntjjjz.com ,各报价人自行下载。
十一、提交截止时间
报价单位在2026年8月7日15:30前,递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通甲路与教育路交叉口东北320米一楼开标室(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3-69928808 ,邮箱:3303259464@qq.com。
询价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7月30日
附件一:报价清单及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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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型号
|
高度 |
数量 |
暂定租期(天) |
进退场(含安装拆卸、检测、运输费、汽车吊费用和 %税费)/台-最高限价 |
进退场(含安装拆卸、检测运输费、汽车吊费用和 %税费)/台-报价 |
设备租金(元/台/天;含维修、检查维保费用含 %税)-最高限价 |
设备租金(元/台/天;含维修、检查维保费用含 %税)-报价 |
预估合计(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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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QTZ125或 TC6015 |
独立高度20m内 |
1台 |
150天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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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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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臂长度按使用方要求,地基承载力满足地勘报告,不采用桩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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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式起重机 25吨 |
/ |
按需 |
1台班 |
/ |
/ |
1500 |
元/台班 |
|
8小时/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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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式起重机 50吨 |
/ |
按需 |
1台班 |
/ |
/ |
2800 |
元/台班 |
|
8小时/台班 |
|
|
流动式起重机 100吨 |
/ |
按需 |
1台班 |
/ |
/ |
5000 |
元/台班 |
|
8小时/台班 |
|
|
流动式起重机 200吨 |
/ |
按需 |
1台班 |
/ |
/ |
12000 |
元/台班 |
|
8小时/台班 |
|
|
随车吊 10吨 |
/ |
按需 |
1台班 |
/ |
/ |
1800 |
元/台班 |
|
8小时/台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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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及指挥 |
最高限价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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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司机确保每天 10 小时工作时间,塔吊司机工资270元/天,指挥工资190元/天(工资均含3%税),如每天工作时间超出10小时以外塔吊司机按30元/人.小时、指挥按20元/人.小时结算(但需确保每晚休息时间不少于8小时)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期天数,暂估150天(以实际进场、甲方报停时间计算)(一个塔吊配备1个指挥工、1个司机) |
每名司机确保每天 10 小时工作时间,塔吊司机工资 270 元/天,指挥工资 190 元/天(工资均含3%税),如每天工作时间超出10小时以外塔吊司机按 30 元/人.小时、指挥按 20 元/人.小时结算(但需确保每晚休息时间不少于8小时)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期天数,暂估150天(以实际进场、甲方报停时间计算)(一个塔吊配备1个指挥工、1个司机),另塔吊司机及指挥走实名制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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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注:1.塔机成色要求八成新以上(出厂时间10年以内);2.此工程塔吊基础形式为预埋基础螺栓,费用乙方自理;3、拟进场设备须经甲方公司考察和评估通过。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调换进场设备。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进场准备,报备合格后,提前1天通知准确进场时间。乙方不能按期进场承担违约责任。4、进退场费用由进场运输、安装、拆除运输出场、顶升锚固费用等组成。5、所有送至施工现场的材料清单、供货单、结算单必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6、合同价款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计提并投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并上报项目部审核,相关票据,应定期汇总到公司备份。7、达到国优标准;塔机成色要求八成新(且出厂年限<10年)以上。8、预埋件的费用含在安拆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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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