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港水厂一期(40 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 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 安装工程询价文件


2026年07月14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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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港水厂一期(40 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

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

安装工程询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

2、工程地点:通州区五接镇。

二、招标采购方式

1、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若项目中标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中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成员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付款。

2、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暖通、绿化灌溉给水施工、充电桩、试验检测、验收配合、竣工资料等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附件8)。具体发包范围及界面以项目部划分为准,询价人有权根据现场要求进行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此次招标范围内所有采购、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和包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式承包本工程任务。报价人按询价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进行施工,履行询价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要求的实现。

3、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 报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为5466512.18元。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报价人投标报价低于询价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凡参与询价的单位,视同认可询价人规定的最高限价。

4、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符合询价人要求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有最低报价价格相同的,即进行当场竞价,竞价价格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注:询价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询价人保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权利。如甲方认为价格不契合市场,则有权重新比价。)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54000.00)。未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报价人存款账户,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提交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注:报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要备注项目名称)

收款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08860100100106510      

汇入行:兴业银行城中支行        

6、具体开竣工日期以询价人的要求为准。

7、质量要求: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并以甲方验收认可为准。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询价人的要求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8、安全生产:中标人必须严格按行业标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施工中必须具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按规范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运输及现场人员的安全,所有安全事宜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业主单位与询价人合同中安全责任及罚款要求)。

9、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有关规范验收合格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2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等现行标准。

10、品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7:品牌一览表。

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由于承包人验收把关不严)的工程材料分包单位须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分包单位中标后必须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之一报发包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场,如不响应,发包人保留材料、设备在推荐品牌中选用任品牌的权力,但价格不作调整。

本工程未推荐品牌的材料或设备,分包单位应考虑选用国内中等标准品牌,且符合国家标准及以上(包括防雷、消防、暖通、桥架、 供水、供电等)的合格产品进行报价,分包单位采购前须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在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分包单位无条件退回。

11、质量保修期:2年。从专业分包单位完成全部施工之日起计算,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有义务无偿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12、文明施工:执行省级标化工地(一星级)要求及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13、投标人所投标报价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4、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形式为转账或保函,待合同履行完成且无违约情形时一次性退还(无息)。

15、未尽事宜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三、投标报价

1、本工程为  固定单价 合同。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

①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含增值税在内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所有税费);

②设备进退场及场外运输费用、材料和设备的场内水平运输及二次及多次倒运费用、二次进场费、专用工具费、缺陷修复费、成品保护费、水电费(施工阶段用水电费用的支付)、措施费(垃圾清运、现场二次及多次搭拆施工用架子、后期养护服务、机械使用等费用)、施工降效费、运输费(含运输保险费)、资料费、二次深化设计费(如有);

③外经证办理费用、进入工程所在地备案费用、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检测及检验试验配合费、第三方检测(包含所有材料,五金配件、构件的送检及检测费用,送至业主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一次性合格,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验收配合费、安全监督费用、交通费、保洁费、风险费用、协调及完成本分包工作内容的安全费用、技术费用、措施费用、报价人自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和按造价比例分摊的工伤保险、安责险费、一切险费用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与完成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

合同价中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含报价之日起至完工交付时所有建筑材料的价格涨跌)、施工机械进(退)场费、人工工资调整、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政策性风险及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工程量根据现场施工图纸及二次深化图纸明确部位及做法实际施工量审核为准。

2、报价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报价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3、报价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清单的综合费用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文件格式必须表式齐全。

4、报价文件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

5、工程量清单中报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6、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询价人提供的暂定价与甲供材料价格及数量在投标时不得调整。

7、询价人对本工程部分材料提供了推荐品牌(具体详见附件),报价人必须按询价人提供的推荐品牌进行投标,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之一进行采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8、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报价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列入投标,不作调整:

(1)各类大型机械的进退场费、安拆费用、闲置费用及因作业移动所产生的地基加固等费用;

(2)施工用脚手架、大小型机械等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总包不提供。

(3)报价人在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它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合同价及竣工结算价中询价人不再另行承担此类费用。

(4)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达到开工要求而发生的工作量及各项措施费,实际发生时,询价人将不再就此类工作量进行签证和承担此类费用。

(5)临时设施费已由询价人在投标时考虑,报价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6)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在工程实施中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使用。

(7)考虑到本工程施工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本工程在投标中报价人必须认真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报价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写明应该采用的相应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相关费用列入投标中。

(8)按省级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计。

超出约定风险范围时的调整办法:(1)设计变更和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可作调整;(2)因设计变更和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按照以下计价办法结算: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合同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的,另行双方商定其综合单价,或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并根据中标价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建设单位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因设计和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变更。

四、承诺

1、询价人承诺建设单位同意询价人将分包工程分包给报价人,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报价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自行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

3、报价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询价人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询价人履行的义务除外。报价人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与询价人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报价人完全清楚施工期间市场价格波动会对工程成本产生影响,对询价人明确不予调整的,愿意无条件承担此项风险。                

5、报价人完全清楚施工现场条件和前期遗留问题可能会对施工工期产生影响而导致工程款支付推迟造成财务成本增加的风险,对询价人不予补偿的合同约定表示理解,并愿意无条件承担此风险。

6、报价人承诺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业务流、资金流及发票流“四流合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取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

7、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8、承包人安全责任和质量责任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五、付款方式

①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核价的70%(其中审核价的20%打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付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税务发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甲方审核;

②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付至甲方审核价的80%(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实际工程量减少,且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一倍以上的,经分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审核价的 85%);

本次付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必须有竣工验收报告作为附件)、有完整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必须有甲方项目委派人员签字的交接单)、有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有甲方项目委派人员签字的交接单)、甲方出具的竣工结算初审报告及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③所有工程档案资料送至档案馆并签收,付至甲方审核价的85%;

④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甲方审计价的97%,相关分摊费用扣除后支付(具体以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工程量为上限、以乙方中标单价为结算单价);

⑤余3%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付清;退还质量保证金时需扣除甲方垫付的保修金及乙方应承担的罚金及违约金(如有),不足的部分甲方仍有向乙方追要的权力。

注:①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需开具足额、有效、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甲方增值税无法抵扣的,乙方同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甲方支付的滞纳金、罚款等)。

因涉及工程款支付财务审批等事项,与工程款支付有关的合同履行地均在甲方处,乙方应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并提交完整的付款申请材料;如乙方未及时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或付款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均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违约或者拖欠工程款,与之相关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超过最后付款期限的三年后,乙方仍然未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相关权利,甲方也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主张不予支付。

②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其中每期审核价的20%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汇入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名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用于支付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如农名工工资发放后账户有盈余的,工程竣工后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退还。若付款中农民工工资账户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则发包人有权对打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金额比例进行调整。

③甲方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给专业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④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其结算价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并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⑤合同价款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计提并投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并上报项目部审核,相关票据,应定期汇总给甲方备份。

⑥如现场使用总包材料、机械、临设(办公区、生活区)、水电等,费用双方在结算时扣除。最终结算时,乙方需承担按造价比例分摊的临设、水电费、工伤保险、安责险等费用。

⑦甲方有权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扣除农民工比例之后不少于50%)等方式支付合同项下的工程款,乙方不得拒绝,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⑧甲方保留对工程款支付节点比例适当微调的权利。

⑨根据审计核定单,如发现工程款已超付情况的,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15 日内退回超付部 分的工程款,否则,发包人除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超付部分的工程款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外,还可 上报监管部门,并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平台将承包人列入黑名单,发包人以及相关单位可以禁止承包人 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

五、结算

1、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依据为经询价人、监理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及本合同约定。

2、报价人提交的结算资料需完整、真实、准确,包含结算书、工程量计算单、现场签证单、验收记录、材料检测报告、施工记录等,询价人对结算资料有异议的,报价人需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否则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

3、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等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4、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的竣工结算(资料上报、工程量核对、结算办理、催办等)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有)的要求编制结算报告,以甲方的名义经甲方盖章后向业主方报送,业主方审核后出具的结算报告,须经甲方审核并加盖印章后才能认可。乙方以甲方名义向业主方报送的结算报告应客观真实。

乙方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需要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完成情况、结算资料情况、结算审批情况及付款情况说明。

分包人送审结算总价经审核,其核减率超过 5%以上时,每超过1%按核减额的5%处罚;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等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结算工作的费用和审计费用,按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审计条款规定由乙方承担;

结算中扣除的施工过程中的罚款、违约金、损失赔偿、利息和分摊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报价资料(全部须盖报价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C证)不少于一人;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2026.4月- 2026.6月)

6、报价一览表

7、分包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资格说明: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②报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作无效标处理;

③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询价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④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作无效标处理;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标处理;

⑥报价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报价文件要求或询价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作无效标处理;

⑦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或围标串标嫌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⑧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⑨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无效标处理;

⑩报价人数不满三家重新招标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不满三家,但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比价。

八、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打印并密封。

九、获取方式

各报价人可通过询价人的 企业官方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附件资料(含答疑文件),企业官方网站网址为ntjjjz.com ,各报价人自行下载。

十、提交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下午16:30,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通甲路与教育路交叉口东北320米一楼开标室(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工,电话:0513-69928808,邮箱:1038781060@qq.com。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李港水厂一期(40 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

 

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

 

安装工程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报价人(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附件2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为被委托受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被委托受权人在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受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被委托受权人联系方式:                          

报价人(盖章)

                                        年    月   日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附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料
 
附件4

 

报  价  函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我方已收到并仔细研究了李港水厂一期(40 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生产管理用房、门卫施工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并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愿以含税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税率   %)进行报价,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并承担违约责任。

3、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2)我方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已充分理解。

 

 

报价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具体报价明细详见详见清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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