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智慧工地采购询价书


2024年04月18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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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智慧工地采购询价书

一、项目概况

“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以北、海港引河以南、长江中路以东、跃龙南路以西地块。 启秀中学滨江校区,新建 10 轨 30 班初中校区,建设教学楼、实验室、图书信息楼、行政办公楼、体育馆、食堂、门卫室、地下车库(局部为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 300 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室外球场及室外跑道、广场、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等。项目用地面积约 4.5772 公顷,总建筑面积 3349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85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97 平方米。

二、采购方式

1、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于公司库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若项目中标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约定付款。

2、采购采用单价合同,按实际送货数量结算。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元整 (¥:1000.00 )。未中标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周内通过汇款渠道无息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收款人: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1111822119100495056        

汇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

  1.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招标形式,符合询价人要求的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有最低总报价价格相同的,即进行当场竞价,总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2. 交货期限: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送到现场。
  3.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内询价人指定的位置。

7、中标人向询价方授予非专有、不可转让的许可使用权。询价方有权持有并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但不得将软件复制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对软件进行逆向工程、汇编与反汇编,不得将软件出租、转让给他人,否则中标人将停止服务并追究询标人法律责任。

8、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出厂资料供方提供,现场交货验收,按合同文件的技术要求执行,施工质量满足省优“扬子杯”标准。同时,现场需建立QC质量管控小组,配合询价人的工法申报工作。

9、质保期:从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整体交付之日起计算一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特殊产品的质保时间以(上述时间)询价人在应用中标人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应急维修需要解决时,中标人保证于48小时内提供响应。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问题需要更换的,中标人免费更换(由于询价人或其他原因造成需要更换的除外)。质保期结束后,如询价人需要中标人提供现场服务,需另行向中标人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届时询价人不得因产品质量问题等向中标人主张任何权利。

10、本项目有效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且所有清单报价均不得超过限价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其中最高限价总价(含税)¥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整)。

三、投标报价

1、本工程为  固定单价 合同。合同价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费(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材料损耗、工厂制作加工、机械、运输、现场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价中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含报价之日起至完工交付时所有建筑材料的价格涨跌)、施工机械进(退)场费、人工工资调整、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政策性风险及工程实施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工程量根据现场施工方案明确部位及做法的实际施工量审核为准,且工程量不得超过设计图纸范围,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2、报价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报价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3、报价文件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付款周期约定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收到询价人进场通知后,中标人将产品交付至询价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询价人在中标人交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验收确认产品能否正常使用并签署相应的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97%;

(2)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3)询价人在中标人交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亦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中标人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产品交付后,该产品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4)中标人在收取询价人工程款时必须先提供符合询价人会计要求13%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付款如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合法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付款手续,则询价人有权顺延至收到合法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且询价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承诺纳税人信用等级在A/B/C/M等级范围,如因纳税人信用等级为D级而导致的付款延期,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询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

①询价人不承担垫资义务,建设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给供应商单位,供应商单位需承担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带来的风险并不得因建设单位延迟付款而向总包单位提出付款请求。

②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履约的,询价人有权辞退中标人,其结算价按中标人已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并且对询价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或者如因中标人原因,工程发生终止,结算单价按各分项单价的70%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五、质量技术要求

1、双方应按照诚信原则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有修改与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每批次材料进场后,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总包方随机抽检,若经检测且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材料不得使用且无条件退货,延误的工期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的须承担该批次总额30%的违约金;若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施工材料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总包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费用,中标人向总包方赔偿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且须承担由此所致的全部行政或民事法律责任。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施工,如中标人未能按照总包方规定的时间施工完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4、如因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总包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报价资料:(全部须盖报价单位公章)

1、材料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或者税务审计报告(报表)(2020-2022年度)(如公司是2022年成立,需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或税务审计报告、报表,如公司2023年、2024年刚成立,则不需要提供),需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⑤报价函;

⑥报价表;

⑦技术偏离表(如有);

⑧商务偏离表(如有);

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数不满三家重新招标或者资格审查合格不满三家,但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比价。

八、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打印并密封。

九、获取方式

各报价人可通过询价人的 企业官方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附件资料(含答疑文件),企业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ntjjjz.com/,各报价人自行下载 。

十、提交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 24 日 上午10:00    ,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运泰路9号5楼511室,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丹华、刘工,  电话:15862712860 、0513-69953155   邮箱:534537624@qq.com。  

招标方: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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